渭滨区图书馆读者借阅须知
(2025年新修订)
1.持有本馆有效读者证,可凭证免费借阅图书。
2.每位读者每次限借2册图书,借阅期20天。如需延长,可在到期前办理续借1次,续期10天。
3.图书逾期未还,系统将自动暂停借阅权限,每逾期1天,借阅权限恢复日期顺延1天,以此类推。逾期超3个月未归还,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与借阅黑名单,并予以公示。请严格遵守借阅期限,避免影响个人信用。
4.大、中型工具书、艺术画册、地方志等文献仅提供馆内查阅,不予外借。
5.借阅时请仔细检查图书,如发现破损、缺页等问题,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。阅读期间请爱护图书及设备,文明借阅。
6.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,视为窃书,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,需按图书原价赔偿;情节严重者,将列入征信系统黑名单。
7.请自觉遵守本馆规章制度,文明借阅。未尽事宜,以本馆相关规定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