渭滨区图书馆诚挚欢迎广大读者及社会各界人士、单位、机构捐赠图书。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办法:
一、接收原则
1、接收符合如下条件的图书:
1.1、正式出版物;
1.2、内容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;
1.3、本馆缺藏。
2、下列图书不予接收:
2.1、非正式出版物(手稿、内部出版物、地方文献等除外);
2.2、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之规定的图书;
2.3、破损、残缺、污损、老旧等品相恶劣的图书;
2.4、内有划线、标记、眉批的图书(若为海内外孤本、古籍或为名人批注,则不在此限);
2.5、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。
二、处理原则及步骤
1、处理原则:
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,图书馆即拥有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。
2、处理步骤:
捐赠图书到馆后,即由验收人员依本馆馆藏发展政策,对其进行甄别取舍。拟入馆藏者,进行正常加工,随后按本馆文献布局入藏各书库或者外借处。具有一定价值的我馆向捐赠者发放捐赠证书。
三、捐赠途径
1、如果您是读者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,请到图书馆业务咨询部,电话:0917-3126925。
2、寄送: 邮寄地址:宝鸡市渭滨区公园路东段210号 邮编:721006